一、活動宗旨:
「新北NO.1,技職6.0-New Top World世界頂尖人才」白皮書揭示核心架構六個面向中 :「人文美感」乃期望能培育每位學生具備美學的素養,本競賽以「文藝復興」作為繪畫活動核心精神,新春正盛,世界森羅萬象,透過實境寫生,正好讓學生走出戶外,欣賞自然生態、感受人文風情,體現與環境永續共生的美好。並藉此活化美感實踐力,提升學生美感素養,激發繪畫潛能,成就國家未來新銳藝術家。
(一)競賽時間:114年3月22日(星期六)上午8時至12時。
(二)競賽地點:新北市政府市民廣場(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),
當日現場設有大會服務處。
(三)參賽對象:全國高中職對繪畫寫生有興趣之在校學生。
(四)報名方式:即日起至114年3月19日(星期三)止。
(五)比賽規則:
2.競賽主題與範圍:採現場寫生方式,題材以新北市政府市民廣場為主,於(右圖)指定範圍內以寫生方式繪記自然人文與文化景觀之美。作畫地點須避開車道、人行道…等有安全疑慮、影響通行之區域,並避免踐踏草皮花圃。
3.作品規格:比賽用四開畫紙由主辦單位統一提供,並由工作人員加蓋現場寫生證明章,作品須在寫生規定區域完成。
4.繪畫材料:以水彩顏料為主,其他媒材可適度輔助;寫生用具(含畫板、顏料等)自備,並請維護場地清潔。
5.參賽規範:每位參賽者作品以1件為限,參賽者作品須於現場完成創作,不得冒名頂替、抄襲、由他人代筆或修改,亦不得以共同創作方式參賽;若經工作人員或他人檢舉發現屬實,將取消資格。
6.收件時間:中午12時前將作品繳回原領紙服務處,逾時不予收件;並須工整填妥畫紙背面報名表,務必填寫清楚,如因字跡潦草或資料不全,導致無法通知領獎者,視為放棄獎項;因收件場地空間限制,恕不接受未乾作品,以免損壞造成作品汙損。
五、評審方式:聘請國內知名、公正水彩畫家,採初審、複審、決審方式實施。
六、獎勵方式:
名次 | 名額 | 獎助學金(新台幣) | 獎座、獎狀 |
第一名 | 1名 | 20,000元 | 獎座乙座、獎狀乙紙 |
第二名 | 2名 | 15,000元 | 獎座乙座、獎狀乙紙 |
第三名 | 3名 | 10,000元 | 獎座乙座、獎狀乙紙 |
優 選 | 5名 | 5,000元 | 獎狀乙紙 |
佳 作 | 5名 | 1,000元 | 獎狀乙紙 |
入 選 | 50-70名 | - | 獎狀乙紙 |
※ 比賽各獎項評審小組有權視作品件數及水準,決議以從缺或將名額併入其他獎項辦理。
七、成績公告與作品展示:預計3月底於辦理單位網站公告得獎名單,並通知佳作、優選及前三名得獎者參加頒獎典禮(暫定3月29日)。得獎作品不予退件,擇期安排於藝文活動展出,以作為人文藝術推廣之用;未得獎作品如需退還,請於得獎名單公告後1個月內自行至復興商工教務處取回,逾期未取回由承辦單位負責處理。
八、注意事項:
(一) 參賽作品違反本活動比賽規則者,不予評審;已得獎者,取消得獎資格,並追回已領取之獎座及獎狀,觸犯相關法律應負之責由參賽者自行承擔。
(二) 參賽作品著作物之所有權、著作財產權,自作品繳交時起,歸承辦單位所有;參賽者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,對本活動之評審結果、作品陳列、文宣出版等不得有異議。
九、 活動承辦與聯繫窗口:
(一) 復興商工教務處:陳組長,(02)2926-2121分機206;
(二) 新北市教育局技職科:郭輔導員,(02)2960-3456分機2732。
十、本簡章若有未臻完善事項,辦理單位得隨時修正公告,並保留各項比賽規定解釋之權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