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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d上課規範 dd

1. 每節上課鐘響請同學迅速就座,與上課無關之物一律收起來;上課5分鐘內未到即算遲到,遲到與曠課依校規處理。

2. 上課不得飲食(吃便當、早餐等)與趴睡,若同學上課精神不繼,可舉手經老師同意後至洗手檯洗臉,若屢勸不聽,則以處以罰站或依校規處理。

3. 手機規定:

(1) 上課時間請將手機調成關機或震動模式,勿發出聲響

(2) 上課期間未經允許使用手機,傳簡訊,照像攝影,打電話,玩遊戲等,

  一律由老師暫時保管,或請家長領回。

4. 成績計算:

(1) 月考成績:第一次15%、第二次15%、第三次20%

(三年級第一次25%、期末25%)

(2) 作業成績、平時測驗、日常表現:50%

5. 課程規定:

(1) 每單元結束後檢查作業(課堂筆記、課本習題、習作),課堂筆記勿用紅筆

  書寫,講義要黏貼整齊;遲交可於三天內補交完畢,但遲交一天扣十分;

  若過了補交時間未交,視同未交當次作業以零分計算。

(2) 不參加考試,即算缺考零分;但若為公假或喪假,可於事後補考。

6. 上課違規禁用物品:

(1) 上課若發現同學玩電子遊戲機,如PSP等,一律交由導師保管處置。

(2) 不准看漫畫或其他不良雜誌,一經發現立即沒收。

(3) 手機請依規定關機或轉成震動。

7. 電腦教室上課請遵照科內相關規定,違者校規處置外,另扣平時成績。

附註:上課規定違規依學生手冊內規定辦理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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