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政府原住民職業訓練
辦理單位
新北市政府職業訓練中心
定義
原住民係指戶籍註記為原住民之失業者。
免負擔之申請文件
原住民參加職業訓練時得檢附下列證明文件,向訓練單位申請免繳自行負擔費用:
(一)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。
(二)註記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。
(三)勞保明細表正本。
(四)無工作切結書
註:以上規定係以參加失業者職業訓練課程為主,在職課程不予適用。
104年度針對原住民辦理之職業訓練班級
大貨車駕駛產訓專班-原住民優先
中餐烹調實務班
家事管理員就業班(1)
到府坐月子人員培訓班(1)
服裝設計製作就業班(1)
中餐烹調葷食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