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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業輔導 / 身分區分 / 原住民就業

新北市政府原住民職業訓練

辦理單位

新北市政府職業訓練中心

定義

原住民係指戶籍註記為原住民之失業者。

免負擔之申請文件

原住民參加職業訓練時得檢附下列證明文件,向訓練單位申請免繳自行負擔費用:
()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。
()註記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。
()勞保明細表正本。
()無工作切結書
註:以上規定係以參加失業者職業訓練課程為主,在職課程不予適用。

104年度針對原住民辦理之職業訓練班級

大貨車駕駛產訓專班-原住民優先
中餐烹調實務班
家事管理員就業班(1)

到府坐月子人員培訓班(1)
服裝設計製作就業班(1)
中餐烹調葷食班
 
  

※若為原住民身分之學員亦可報名非專班之失業者職業訓練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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