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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目名稱 | 中文名稱 | 會計學Ⅰ~Ⅱ | |||||
英文名稱 | Accounting Ⅰ | ||||||
科目屬性 | 必/選修 | R實習、實務、實驗科目 | |||||
科目來源 | £群科中心學校公告--課綱小組發展建議參考科目 £學校自行規劃科目 £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建議參考科目 | ||||||
適用科別 | 資料處理科 | 資料處理科 | 科 | 科 | 科 | ||
學分數 | 3 | 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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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課 年級/學期 | 第一學年 第一學期 | 第一學年 第二學期 | ○○學年 ○○學期 | ○○學年 ○○學期 | ○○學年 ○○學期 | ||
教學目標 | 一、能瞭解財務會計之基本理論。 二、能熟練會計處理程序,培養帳務處理之能力。 三、能瞭解會計資訊之意義及功能,奠定應用會計資訊之能力。 四、能瞭解商業會計法令,培養守法之觀念,涵養誠信之職業道德。 | ||||||
教學內容 | 一、會計之基本概念 二、會計之基本法則 三、會計循環 四、分錄及日記簿 五、過帳及分類帳 六、試算及試算表 七、調整 八、結帳 九、財務報表 十、加值型營業稅之會計處理 十一、財務報導觀念架構 十二、傳票制度 | ||||||
教材來源 | 依教科書審定會議決議三至四本用書,呈學校同意後擇一採用 | ||||||
教學注意 事項 | (一)教材編選 1.教材內容及次序安排,應參照教材大綱之內涵,並符合課程目標。 2.教材內容之難易,應適合學生程度,避免陳義過高,影響學習興趣。 3.教材應參照一般公認會計原則、商業會計法及其他相關法規之規定,以免教學資料太過陳舊,與現實脫節。當國內外會計處理不同時,若國內公報有規範者,以國內公報為主。 4.教材之例題及習題,應與實務配合,使學生能學以致用。 5.各項憑證、帳簿應參照實務上之通用格式。 (二)教學方法 1.兼顧認知、技能、情意三方面之教學。 2.注重會計實習,使學生能從「操作中學習」,培養實務記帳之能力。 3.隨時培養學生職業道德觀念。 4.培育學生適應變遷、創新進取及自我發展之能力。 (三)教學評量 1.配合授課進度,進行單元評量及綜合評量,以便及時瞭解教學績效,並督促學生達成學習目標。 2.評量內容應兼顧記憶、理解、應用及綜合分析。 3.評量方式注重會計實作,培養會計實務能力。 4.學生成績採多元評量,紙筆測驗(定期三次、隨堂測驗至少五次)、作業至少二次、口頭評量至少一次、合作學習至少一次及上課綜合表現(含攜帶課本用具等)。 (四)教學資源 1.為了指導學生熟悉會計人員的權利及義務,應於附錄中增列會計相關法規或實施細則,如商業會計法、財務會計準則公報、所得稅法、營業稅法、查核準則等法規,作為教師教授相關單元時,指導學生從事會計工作應注意的法令規定。 2.配合學生從事服務業會計工作的需求性日增,應於附錄中增列服務業會計項目。 (五)教學相關配合事項 1.鼓勵學生參加會計事務丙級技術士檢定。 2.各項憑證、帳簿應參照實務上之通用格式。 3.學校評估學生學習能力,可於校訂科目中增加相關課程的教學時數。 | |||||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