復興商工105學年度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
105-4 美學力量實踐家
105-4-1 藝文特色服務
一、依 據:
依據國教署105年3月25日字第1050033738號「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」函與學校實況SWOTS分析具體策略~3.4文創服務展演,辦理本校105學年度高職優質化105-4美學力量實踐家計畫~105-4-1藝文特色服務學習活動。
二、目 的:
在學生本職學能的延伸下,以優質多元的設計、繪畫能力,主動申請或是被動邀請,提供公共團體的繪畫、設計、展演服務,讓學生投入公共服務的同時,也能磨練本職學能。同時擴大全體師生對一般公共服務的投入,使學生能成為肯付出、願擔當、有才能的時代青年。
三、藝文特色服務學生召募:
(一)隊員徵選資格
1.參與徵選人應為本校在學之日校學生。
2.除依學生之志願外,亦尊重導師與專業任課老師之推薦。
(二)報名應具表件、期間及方式
1.應具表件:
a.推薦表1份。
b.二年級:必須通過並取得本校人像速寫初級以上之認證;
三年級:必須通過並取得本校人像速寫中級以上之認證。
被推薦之學生,應隨報名表檢附認證證書之影本,並以未有被記過處分 且學業成績可達70分以上者為佳。
(三)報名期間及方式:
預計於每學期第1次月考後,人像速寫認證結果公告後1週內進行報名;將推薦表逕送本校學務處訓育組。
(四)評選作業
由本處遴選素描專業領域之教師,負責評選作業。
四、培訓課程
(一)人像速寫隊將由校長及各處室、各科主任指導開訓課程;教務處教 學組、學務處訓育組與素描任課教師協同指導培訓課程,於每週1上午8:10至9:10進行培訓。
(二)延聘校外專業人士,於課外時間或假日,協同指導培訓,以拓展風 格之多元、文創之可能。
五、展演服務
擬接受政府機關或公益單位之邀請,或主動申請辦理,在10到15分鐘內,可以完成單色的人物繪畫;20到30分鐘內,可以完成彩色的多元風格人物畫;又可以使用各種不同媒材,例如:各式畫紙、領章、數位檔等各種文創特色之載體來呈現。少則2名隊員,多則40名全體動員,可以同時間為眾多人群服務。讓民眾感受學生優異多元風格藝術與繪畫能力,展現我國文創軟實力。使隊員有服務人群之實務經驗,展現特色能力之服務價值。
六、公共服務
擬由導師協助推動;結合各班級時間、專長,主動申請校內外公共服務;結合學務處,給予學生行前教育、計畫執行、反思回饋指導等。鼓勵全體學生,積極參與公共服務學習,體驗「施比受更有福」的服務價值。
七、反思與回饋:
活動結束後,參與公共服務學習之同學,請取得服務時數證明書(附件二),以及填寫服務學習成果紀錄表(附件一),交付指導老師簽審後,上網登錄「WEB志工服務歷程管理系統」填報服務學習記錄,學務處審核登錄,侍同學需要時印出佐證。
八、注意事項
(一)凡參與校外之活動,需經由校長核可後方得以進行相關作業。
(二)參與校外活動,將特別著重安全之事宜,除需家長同意外,並酌予加保個人旅行綜合保險。
九、本要點經校長核示後施行,如有未盡事宜,修正時亦同。
|
|
私立復興高級商工職業學校服務學習紀錄卡
※請將高中職三年參與的服務學習活動紀錄填寫於下表。 科別: 姓名:
年/月/日 | 參加校內外公共服務學習 事項及活動項目 | 時數 | 指導老師審核 (簽名或蓋章) | 學校覆核 |
範例: ○年○月○日 | 到創世基金會 當核對發票的志工 | 4小時 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(本表不敷使用,請自行影印浮貼)
|
|
中華民國 年 月 日申請
私立復興高級商工職業學校校外服務學習活動申請表 | |||||||||||||
申請人或單位 | □個人 □社團 □教師 | ||||||||||||
服務時間 | 自 年 月 日 時 至 年 月 日 時 合計 小時 | ||||||||||||
服務內容 (請詳述) |
| ||||||||||||
服務地點 |
| 機構聯絡人 |
| ||||||||||
機構電話 |
| ||||||||||||
聯繫方式 | 指導教師(或家長): (姓名) (電話) 學生負責人: (姓名) (電話) | ||||||||||||
申請人 簽名 |
| 指導老師 (或家長)簽章 |
| ||||||||||
服務學生 | 班級 | 座號 | 姓名 | 家長同意書 | 備註 | ||||||||
|
|
| □已附,同意前往。 |
| |||||||||
|
|
| □已附,同意前往。 |
| |||||||||
|
|
| □已附,同意前往。 |
| |||||||||
|
|
| □已附,同意前往。 |
| |||||||||
|
|
| □已附,同意前往。 |
| |||||||||
|
|
| □已附,同意前往。 |
| |||||||||
|
|
| □已附,同意前往。 |
| |||||||||
|
|
| □已附,同意前往。 |
| |||||||||
申請人 |
| 承辦組長 |
| 學務 主任 |
| 校長 |
| ||||||
註1:此表僅供參考,可自行修正運用。
註2:如參與校外或課餘之服務性活動,一定要檢附家長同意書。
註3:此申請表需於活動前一週提出審核。
|
|
私立復興高級商工職業學校校外服務學習活動說明暨家長同意書
申請人或單位 |
| 活動名稱 |
| |
活動內容 | | |||
活動時間 | 自 ____年____月____日 (星期___ ) 時 至 ____年____月____日 (星期___ ) 時,共 小時 | |||
活動地點 |
| |||
費用內容 與金額 | □ 本活動無須繳交任何費用 □ 本活動須繳交費用 ___________ 元,用途說明:______________ | |||
活動聯絡人: 聯絡電話: | ||||
備註: | ||||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私立復興高級商工職業學校校外服務學習活動家長同意書回條
班級 |
| 座號 |
| 學生姓名 |
|
□ 本人不同意敝子弟參加此活動。若敝子弟在未獲許下逕自參加,請依校規議處。 □ 本人同意敝子弟自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時 起 至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時 止, 參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活動,並囑其服從校外服務學習單位之指導,遵守相關規範與注意自身安全。 家長簽章:_________________ 家長聯絡電話:_________________ 導師簽章:_________________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|
附件四(※此表提供給服務機構認證之參考)
服務證明書
私立復興商工職業學校班級:○○○、學生:○○○
於中華民國 ○年○月○日參加○○○○○○○主辦之
○○○○○服務學習活動
積極服務 主動參與 表現優異
服務時數達○小時
特頒此證書 以茲鼓勵
|
|
中 華 民 國 ○ 年 ○ 月 ○ 日
附件五(※此表提供給參與服務學習之同學個人書寫用)
私立復興商工 學年度 服務學習- 反思與回饋
科班名稱 |
| 指導教師 |
|
服務單位 |
| 服務時間 | 民國 年 月 日 |
姓名 |
| 座號 |
|
服 務 反 思 與 回 饋 | |||
◎What?(什麼?) -在這段期間我為服務單位/對象做了什麼?在服務過程中,我看到了什麼?聽到了什麼?接觸到了什麼?
◎So What?(所以,什麼?) -服務後,我學到了什麼?對我現在或未來的生活有何意義?在服務的過程中,我發現或產生了什麼新的問題?
◎Now What?(現在,什麼?) -服務後,對我個人有什麼成長與改變?這些經驗對我看事情、看世界、看自己有什麼改變?對現在的我而言,我可以努力做什麼?對我的服務觀念有何影響?對未來從事服務有何影響?
|
指導老師簽名:
復興商工105學年度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
105-4 美學力量實踐家
105-4-2點亮在地文藝活動
一、依 據:
依據國教署105年3月25日字第1050033738號「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」函與學校實況SWOTS分析具體策略~4.5深化服務學習,辦理本校105學年度高職優質化105-4美學力量實踐家計畫~105-4-2點亮在地文藝活動。
二、目 的:
透過多元課程與社團能力的發揮,如音樂、舞蹈、漫畫、同人、甚至微電影等等展演能力,為公共事務發聲,協助在地社區、城市的正向價值之宣揚,從中建立服務學習的人生態度,深化學習服務的態度與自信心,實踐「品格教育」,臻至美的境界。
三、展演服務人員:
1.徵選資格
a.參與徵選人應為本校在學日校之學生。
b.除依學生之志願外,亦尊重導師與專業任課老師之推薦。
2.報名應具表件、期間及方式
a.推薦表1份。
b.被推薦之學生,應以學業成績可達60分以上者為佳。
四、培訓課程:
(一)社團學生於每隔週週三社團活動時間,由各社團指導老師進行各專業領域之培訓。
(二)學生自治會幹事每週1、4於下午16:20~17:30,每週2、3、5上午07:40~08:20由訓育組進行領導統御培訓。
五、展演與服務:
(一)主動辦理校內外學生藝文服務活動與參賽,發掘文創與藝術人才;使學生課外專長得有發展空間與被肯定之機會。
(二)主動積極參與在地社區、城市的正向價值之宣揚活動,例如:新北市藝術教育嘉年華、永和博愛街社區藝文饗宴、十三行博物館考古生活節、台北兒童福利中心親子園遊會、台灣金控與台灣銀行週年慶…等活動,透過學生音樂、舞蹈、漫畫、同人、甚至微電影等等文創展演能力,讓在地、城市藝文活動更添亮點。
六、注意事項:
(一)凡參與校外之活動,需經由校長核可後方得以進行相關作業。
(二)參與校外活動,將特別著重安全之事宜,除需家長同意外,並酌予加保個人旅行綜合保險。
七、本要點經校長核示後施行,如有未盡事宜,修正時亦同。